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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法院判决 全家人也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fq.fjnet.cn  2015-07-14 09:14:22  卢贤明 通讯员 余彧琦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父亲对二审判决不服,选择上访,还纠集全家老小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公然暴力抗法,全家人也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日前,乐某等六人被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2013年,福清市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福清某公司诉乐某恢复原状民事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乐某拆除其在该公司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搭盖的两间一层房屋,恢复原状并返还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三间店面。判决生效后,乐某拒不履行。

2015年1月15日,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三山镇依法强制拆除乐某搭盖的两间一层房屋并清空其占用的三间店面。乐某听说此事后,为了诅咒执法人员,事先在其搭盖的房屋门口摆上白色花圈。并且召集其儿子伟某、斌某、妻子任某、女儿玲某、妹妹华某等人,一起阻止执法人员执法。当执法人员到达乐某搭建的房屋准备将待拆房屋内的东西搬到货车上时,乐某一家人就将执法人员围住,伟某爬上货车驾驶室将钥匙拔下后扔掉,其他人则和执法人员争论起来。此时,法院执法人员出示了申请执行书、福建省高院民事裁定书、福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乐某无理可辨,就打电话报警,谎称有人抢劫。民警到现场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也劝说乐某等人配合法院执行。但是乐某等人不从,执行人员只好将他们强制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执行人员遭到乐某等人的踢打撕咬。乐某等人抱住货车赖在地上不起来,其中斌某、华某和玲某三个人钻到了货车底下,抱住货车,不让货车开走……现场乱作一团。最后在民警的协助下,现场才得到控制。

检察官说法:在我国,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二审判决一经做出便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的公信力。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判决有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因此而停止判决的执行。本案中乐某一家人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而不应当采取如此偏激的方式去阻扰执法。这样不但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反而惹得一身官司,实在得不偿失。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社会 执法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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