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中心任务 坚决惩治腐败
2014年,福清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下,不负厚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和加大违纪违法审查力度,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使腐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朝着纵深方向开展。
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处置
开展案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去年,市纪委、监察局共组织召开5次案件线索排查专题会议,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和委局机关职能室认真梳理历年来积存的案件线索,对于案件暂存、留存类线索纳入案件线索“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并认真开展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巡视过程中向市纪委移送的232件问题线索处置,对其中5件问题线索反映的9人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的处置工作。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回复,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其本人和组织核实,把问题尽快搞清楚。全年共信访约谈和信访通知37件次,澄清32件。
市纪委、监察局还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完善信访件管理系统,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效率,推动成果转化运用。截至目前,该系统作为中央纪委信访管理系统的辅助软件,具备实时跟踪、超期预警、查询统计等8项功能,重在实现对机关干部办信过程的实时督办和全程掌握,有效解决了日常办信拖延、年终突击办结、举报线索积压等问题。
2014年以来,市纪委共收到业务内初信初访262件,提供信访线索108条,从中转立案38件,成案率35.2%。2014年11月,省监察厅副厅长薛云官来融调研时,对福清市纪委干部自主研发的信访件管理系统的创建和使用给予高度评价。1月26日,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该系统作了经验介绍和现场演示,得到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和与会同志的充分肯定。
加大违纪违法审查力度
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积极做好有关协调工作。每季度召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办案工作重大事项,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案情上沟通、措施上补充、力量上配合,形成办案合力。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依纪依规先后8次实施“两规”审查措施,严肃查处了港头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薛紫月,市法院少年庭原副庭长施琦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震慑了腐败分子,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统计,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总量422件(次),新立案件137件,同比增长11.38%。其中大案38件,要案8件,贪污贿赂案件50件。结案1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6人,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91.49万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89.06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结案数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等,增幅均为历史最高。
市纪委、监察局还注重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一方面,对3起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整改”,协调、督促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抓好案后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另一方面,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和由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纪委全会期间通报典型案件等形式,以儆效尤、以案释纪,切实发挥办案的综合效应。
转变办案理念和审查方式
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正确把握办案导向,加强对福清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查究问责,严肃查处借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和福清经济建设之机参与“两违”、搞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的案件,注重查处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查处利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阻碍经济发展的案件。
2014年,依法制止了龙田40余处非法采矿窝点,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肃处理了福清医院新院对面特大型违章建筑群等重点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有力打击了违章抢建之风,树立了市委的权威;及时处置新厝界下村虾塘纠纷案,主动平息一场借用媒体炒作的群体性纠纷,为镇政府挽回了经济损失。
坚持抓早抓小,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信访直查快办,对急待查明或易查易结的举报事项直接核查,2014年以来,开展信访直查快办38件,从中立案8人。
加强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将全市32个镇街和市直口单位分为两个片区,由纪检监察一室、二室分别负责,定期召开片区工作会议,了解各联系单位案件查办情况并指导各联系单位进行具体案件查办工作,通过“培训+实战”模式,提高办案业务水平。
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执法执纪行为,树立依法依纪、文明安全办案的观念,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从办案理念、行为、方式等各个方面体现依纪依法办案要求。
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重视对办案权限、办案时限、办案措施使用、办案安全文明和涉案款物处理情况的审核,积极采取审理提前介入、对存有疑义的证据或案件程序上的问题及时反馈,严格按照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严格审慎地按期办结1起申诉案件。
加强对各镇街、市直各口纪(工)委查办和审结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基层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的质量。完善相关办案制度规定,先后出台《福清市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和《关于党员、干部和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意见》。
加强办案点规范化建设。完善办案点硬件设备,新增UPS长时不间断电源,更换高清监控探头,防止因突然停电导致视频录像间断等问题,确保办案安全。规范办案点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办案点管理制度汇编》,对专案组、陪护组、驻点医生等职责进行细化,纪律进行重申,严格录像视频资料整理归档,规范发电机房管理,同时对手机等涉密电子产品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办案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
健全陪护队伍建设,把加强陪护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办案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创新完善以合同制消防员为主、系统干部相结合的专业化陪护队伍,通过发放《陪护工作手册》、岗前培训等形式加强陪护队伍教育管理,提升陪护工作水平,为办案安全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