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清频道> 本网原创> 正文

福清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涉8套房屋的20年旧案

fq.fjsen.com  2017-04-28 14:53:10  冯迪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8日福清站讯(见习记者 冯迪)昨日,由福清市人民法院成立的专门执行小组,共41名工作人员,在福清市向高街对一起非法侵占他人房屋,被执行人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民事案件开展强制执行。

任务分派中

据案件经办人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郑学品介绍,此次强制执行的案件为非法侵占他人房屋的民事案件。此次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均为印尼籍华人,和被执行人为亲属关系。早年双方的长辈均在印尼谋生,后由申请执行人的祖父出资在福清市建造了两幢洋房,共19间房屋,建成后一直由被执行人父母代为管理。1995年,两幢洋房拆迁后安置于福清市向高街,分配的8套房产由被执行人居住并占为己有,拒不归还。该案件经历几次开庭审理于2004年审理结束并宣布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归还所占用房屋给申请执行人。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于是原告及代理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队伍进入

十几年间,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组织动员、协调,并发出腾空公告。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每次执行都予以阻拦,于是福清市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开门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情况,在行动前福清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执行风险评估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由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专职委员翁为民任本次强制执行行动的现场总指挥,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叶兴负责现场具体组织实施。行动中共出动了8辆警车,41名法院干警,分两个小组同时进行,分别对被执行人占有的八套房屋依次腾空并交付。翁为民告诉记者,考虑到被执行人年龄较大,其中最大的已经77岁,在执行现场可能会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还预先安排了救护车在现场等候。

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交涉中

执行过程中,虽然依旧遇到一些阻力,但是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和动员,其中2名男性被执行人当场表示,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在法官的协调下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而另外2名女性被执行人态度强硬,阻碍执行,拒绝配合,甚至意图攻击执行人员,后被福清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带离现场。

“借助这次强制执行行动,既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也向社会公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和教育。”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叶兴表示,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机制,并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即邀请了两位福州市人大代表到场监督,还有福清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福清市侨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福清市玉屏街道社区干部及玉屏派出所民警现场协助,做到阳光执行。

  • 责任编辑:卢家辉     标签:福清 法院 强制 旧案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