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清频道> 社会民生> 正文

工人施工时不慎被锯伤 工伤事故引起纠纷

fq.fjsen.com  2015-04-24 09:02:50  滕端钦 通讯员 薛黎静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日前,福清音西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由工伤赔偿纠纷。

据了解,日前,工人熊某受雇于工头徐某,到福清市某村委给公共厕所安装水管。施工时,熊某的右手背不慎被电锯锯伤,后到医院检查治疗。医生建议,熊某在治疗后最好要休养一段时间。熊某因受伤无法工作,并且需要服药休养,为此,他要求该村委和工头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但当事人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熊某向福清音西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经过司法所调解员耐心协调,最后,当事人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村委除了前期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又一次性赔偿熊某误工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生活护理费共5000元;徐某支付1500元,作为熊某的营养费。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