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1日福清站 海峡都市报记者 魏敏 报道
关注理由
近日,福清城头镇新楼村多位村民致电本报95060称,有人在村内违规毁林取土,把百亩山头都挖成“秃顶”。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为建设元洪投资区,城头镇与新楼村签了取土协议,协议中,55.3亩的取土面积已获得省林业厅审批。但是,城头镇找来的第三方施工队,却在没有获得林木砍伐证的情况下,大肆毁林取土。
此外,据福清市森林公安介绍,1月15日,曾有司法鉴定机构现场测量,发现取土面积大面积超出审批,达到92.5亩。对此,城头镇陈姓副镇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施工方对92.5亩这一数字存在疑问,已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再次测量。
郁郁葱葱防护林现在被砍光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新楼村,村子靠海,距离福州市区近百公里。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沿着一条陡峭的山路走了两公里后,看到一片光秃秃的山头。村民说,这山头原先是郁郁葱葱的防护林,但是现在被砍光了。
随后,村民拿出一份《林地使用协议书》,村民称,这是福清市城头镇政府和新楼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新楼村将该村林地36890平方米有偿转让给甲方即城头镇建设使用。村民告诉记者,36890平方米约是55亩,但是现在毁林取土的面积,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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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镇政府承认 未取得砍伐证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福清市城头镇政府采访。记者先联系了该镇严姓副镇长,但严副镇长称自己正在开会,让记者找分管农林的陈姓副镇长了解情况。
陈姓副镇长告诉记者,在新楼村取土,是为了福州元洪投资区基建项目填土用。元洪投资区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城头镇,但由于城头镇靠海,有很多鱼塘、虾塘,为建设元洪投资区,需要将这些鱼塘和虾塘填平,所以必须取土。
那么,为何是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有偿取土协议?陈副镇长称,投资区内,共有9个重点项目需要土石方,如果每个项目都挨个审批,会拖延工期。经过多方协商,镇政府决定将九个项目捆绑,由镇政府出面提交审批,找第三方施工队取土。最后,镇政府选定新楼村为取土点,并与其签订了取土协议。
同时,陈副镇长承认,虽然省林业厅已经审批了55.3亩的取土面积,施工队也在去年5月开始取土,但为了赶工期,并未取得林木砍伐证就开始取土,按照“边批边缺的方式推进。
对于取土面积大幅超出审批的质疑,陈副镇长说,施工方对92.5亩这一数字存在疑问,并已经暂停了取土。因此,是否超出审批面积取土,需要再次请专业机构鉴定。记者了解到,昨日已有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来到新楼村,对取土面积进行测量,近日将会出结果。
实际取土面积超出审批
昨日下午,记者又来到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称,1月15日,已经有司法鉴定机构在新楼村取土现场做出鉴定,实际取土面积约为92.5亩,比原先审批的55.3亩多了37.2亩。
该负责人称,根据相关规定,破坏薪炭林、经济林、一般用材林等10亩以上就构成犯罪。而新楼村被毁坏林木的树种,多为相思树,并有少量马尾松、黑松。砍掉这些树均未经过审批,造成经济损失约3万元。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对违规取土和毁林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