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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房屋起纠纷 联动调解终化解

fq.fjsen.com  2016-06-07 08:30:51  滕端钦 黄晶晶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5月24日,福清市石竹街道一起因擅自改变房屋房梁结构,引发邻里间矛盾纠纷事件,经过多方调解,终于得以化解。

2015年10月份,高某购买了石竹街道某小区3号楼二层两间附属间(又称杂物间)。在装修期间,高某擅自改变房屋房梁结构,引起3号楼其他业主不满,担心会使楼层产生安全隐患,多次要求高某能停止施工,恢复原样,但高某不予理睬。陈某等业主向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希望政府部门介入调解。

石竹街道党工委要求调解组织及时介入,石竹司法所专职调解员主动靠前受理此案。经专职调解员联合社区干部调查了解:高某购买这两间附属间是用来开理发店的,为了使理发店能够更加美观,高某擅自将两间柴火间的隔墙打掉,并在大梁上打了几个大洞用于穿电线。该楼多名业主认为,高某的房屋是在二楼,将房屋大梁用于穿电线,并擅自破坏大梁结构,给楼上的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甚至有倒塌的风险,强烈要求高某不能破坏房梁结构,恢复原样。但高某认为,我改造自己的房屋不需要他人来过问,房屋的大梁并没有完全损坏,不会影响到其他业主。双方发生争执,最终引发集体上访事件。

双方纠纷的焦点是高某改变房屋结构,是否会引起房屋安全隐患。调解员和社区干部邀请国土、村建工作人员及有相关建筑经验的当地权威人士到实地进行勘察,认为高某可以对房屋进行改造,但是房屋大梁是不能改动的,否则会影响整体房屋结构,导致不可预估的后果。

调解员认为高某坚持己见,不肯恢复原样,一方面也有赌气的成分在里面,认为大家在针对她,没有在一开始改造房屋的时候就出来制止,等到她花费了材料费、人工费后,已经基本改造完成了才出来制止,其他业主居心不良,她才不肯让步。调解员、社区干部对她进行单独谈心,在她发泄完心中的不满情绪后,调解员从邻里关系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出发,摆事实、讲道理,通过晓之以情的劝说和动之以理的讲解,高某终于答应将房梁恢复原貌。

  • 责任编辑:林增攀     标签:福清 社会 纠纷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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