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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启动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fq.fjsen.com  2016-01-25 08:26:13  谢雄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福清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启动,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是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年度报告是指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开展事后抽查。企业信息公示是指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将其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与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相关的信息,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活动,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5个方面的信息,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将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系统进行公示。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2016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目,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并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此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已经在福清市实施,福清市企业可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年报公示期间,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新照。

  • 责任编辑:周丽芬     标签:福清 要闻 企业 年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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