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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撞倒轧碾压福清依姆逃逸 无良司机落网

fq.fjsen.com  2015-03-19 09:13:35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 1月10日晚,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54岁清洁工张洪玉,横穿201省道梁厝村路段准备回家,刚走到路中间就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黑色轿车上下来两女一男看了一下,既没把伤者扶到路边,也没有报警和拨打120,仅停留1分3秒,便驾车逃离现场。这辆肇事车刚开走,张洪玉慢慢坐起来。随后,又一辆轿车从她身上碾轧过去并扬长而去。

记者昨日获悉,两名肇事司机在事发约10天后先后落网,目前该案已由福清警方移交到福清市检察院。

伤者治病已花20万元 第二名肇事者出了一半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张洪玉的伤情好转,已于3月16日回家休养。但现在她每天仍需要家人时刻照看着。

昨日,张依姆的儿子梁先生告诉记者,他妈妈在医院住院两个多月已花费近20万元,第一辆车上的肇事者一分钱都没出,第二辆车上的肇事者出了约10万元的医药费。

“我妈妈遇车祸后右腿及骨盆粉碎性骨折,脑震荡且有大量淤血,先是在福清市医院住院,随后转院到福州市第二医院,我们一家人是在医院里过的春节。医生希望我妈妈再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但由于没有后续医药费,我妈妈已于3月16日出院。医生建议她卧床半年,她每天都需要人来照顾。”梁先生说,“我妈妈现在仍然神志不清,她的脚和头每天都疼痛难耐。”

福建鼎立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张洪玉骨盆不稳定性骨折,经手术治疗后,鉴定为重伤二级,脑挫裂伤鉴定为轻伤一级,膀胱挫裂伤鉴定为轻伤二级,右腓骨骨折,右胫骨平台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第一个肇事司机的妈妈陈女士。“1月10日下午,我儿子向朋友借了一辆奥迪车去长乐接人,在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人了。”陈女士说,由于她家里比较困难,现在也没钱赔给伤者,她希望肇事车的车主先垫付一部分钱给伤者。

第一名肇事司机 无证驾驶还逃逸

据了解,第一辆肇事车的车牌号为闽A358E1,肇事司机叫王某,男,1972年出生,福清东张人,其准驾记录为A2,状态显示为已注销,该车车主为宋某,该车车辆保险有效期止于2014年1月16日;第二辆肇事车的车牌号为闽A55Z17,肇事司机叫陈某清,男,1993年出生,长乐松下镇人,准驾记录为C1,该车车主为陈某,车辆保险有效期止于2015年2月26日。

经民警调查,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为:2015年1月10日18时30分许,王某驾驶牌号为闽A358E1的小轿车沿201省道长乐往福清龙山方向快车道行驶至事故路段,遇从其车前方左往右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洪玉,王某避让不及,小车左前侧将张洪玉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王某下车查看后未报警也没有保护现场,又回到车上继续驾驶肇事车辆逃逸,放任张洪玉坐在道路中间,导致其被第二辆肇事轿车闽A55Z17二次碾轧。事发后,第二辆肇事车的司机陈某清为逃避处罚也没有报警和保护现场,而是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依照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该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为:当事人王某、陈某清共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洪玉不负本起事故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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