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老妈乐”骗局至少40人被骗 资金达300余万元
fq.fjsen.com 2018-05-09 09:08:58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9日福清站讯(记者 黎臻懋 通讯员 倪秋玲)小恩小惠莫贪财,谨防骗子盯上大爷大妈们的养老钱。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俞某、刘某。 2016年11月,俞某结识“全家福国际集团”福建分公司的负责人叶某,经商议,由俞某负责福清开店设点,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出售所谓的“老妈乐”等会员的方式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016年11月开始,俞某先后在福清市开设两家分店,雇请刘某等人在福清市后埔街、街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处发放传单,主要针对老年人,并且以“到店后赠送礼品”的优惠活动招揽生意。 见众多老年人被吸引到店内,俞某等人便大肆鼓吹购买“老妈乐”产品的赚钱之道:顾客只要购买名为“老妈乐”的会员后就可以获得购物券,购物券可以用在店铺或超市购买日用品,还可以获得高额的返利,在一定期限内即可收回本金并获得高额利润,购买会员数量越多、等级越高,返利越多,且通过给予奖金的方式鼓励已购买会员的人再介绍他人购买会员。 至2018年3月案发之日,犯罪嫌疑人俞某、刘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向至少40人吸收资金,其中从张某、王某、周某等8人处吸收的资金累计高达人民币300余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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