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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男子被骗后协助他人诈骗未遂在福清被抓

fq.fjsen.com  2017-08-11 17:54:26  孙伟强 融检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1日福清站讯(记者 孙伟强 通讯员 融检)今年4月4日,金某在浙江某大学就读时,被他人冒充公、检人员,以涉嫌“洗钱犯罪”配合调查的方式,骗走人民币3000元。金某发现被骗后,在同案人的威胁、教唆下,为了挽回经济损失,便同意协助他们进行诈骗,谁想诈骗未遂,被福清市公安局抓获。近日,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福清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金某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

据了解,今年4月,家住福清市镜洋镇的黄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的刑警,称黄先生的身份信息在武汉市工商银行有开了一个账户,而这个账户涉嫌洗钱犯罪。中午又有一名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刑警队“吴警官”的人,将一份标注通缉人员为黄先生的“公安部A级协查令”传真过来,并要求黄先生配合调查,在了解到黄先生账户中有近三十万元人民币后,“吴警官”便让黄先生于次日上午携带银行存折联系身处福清的便衣警察“金警官”,即金某。

次日,冒充“金警官”的金某与黄先生见面后要求对黄先生的存折进行资金审查,但资金审查必须先将存折置换成银行卡。但由于黄先生存折里的钱系定期并关联捆绑保险业务,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换卡。金某遂当面打电话给他的“上级领导”汇报情况,电话里“上级领导”让黄先生先回家,第二天再来找“金警官。”

回家的路上黄先生接到了女婿电话,得知岳父的情况后,黄先生的女婿立即带黄先生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福清市公安局当天在宾馆将金某抓获。

  • 责任编辑:孙伟强     标签:福清 法院 诈骗 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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