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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商家旧货充新货,顾客维权索赔成功

fq.fjsen.com  2016-05-19 08:22:37  谢雄 余娇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商家将样品床按照新床的价格卖给我,事后还一直推诿不处理,这样做太不厚道。”近日,福清市民邱女士遇到烦心事,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得到及时帮助。

4月中旬,准备乔迁新居的邱女士忙着添置家具。货比三家后,她在某家具店看中了一款新床,价格为2万元。在店员的推荐下,邱女士又预订了一款2000元的床垫。双方约定:半个月内,厂家到货后,由商家送货上门。一星期后,商家将床和床垫送到邱女士家。邱女士在验货时发现,新床并不“新”,床垫上有明显的擦痕,明显就是样品床。于是,邱女士马上联系商家,进行追问。商家承认,是店员工作疏忽,把邱女士预订的商品送到另一名消费者家中,目前该款床和床垫没有现货,只好把店内的样品送到邱女士家中。商家还强调“样品床无质量问题”。

邱女士对此无法接受,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家换新货。但一个星期过去了,商家虽然同意换货,却一直没有动静。于是,邱女士于5月4日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

福清市场监管局接诉后展开调查。商家承认,该床和床垫确实是样品。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将样品当做新品销售,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邱女士有权拒绝收货。经多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赔偿邱女士2500元,并调换新床和床垫。

  • 责任编辑:林增攀     标签:福清 社会 商家 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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