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
fq.fjsen.com 2016-02-23 08:44:01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从2016年起,福建省将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并将此项惠民举措列入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与往年相比,《意见》扩大了救助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列为新增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特困供养人员;第二类是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是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是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意见》规定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的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住院救助比例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分别按90%、70%执行。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2016-02-17 ]今年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推出多场招聘会
- [ 2016-01-15 ]福清沙埔镇困难母亲癌症复发 期盼获得社会救助
- [ 2016-02-16 ]深化改革开放 福清市经济社会事业齐头并进
- [ 2015-11-30 ]福清朝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奋进
- [ 2015-09-22 ]旧社会大户人家所拥有的烟枪在福清重现
- [ 2015-09-17 ]福清市老龄委举办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
- [ 2015-09-16 ]福清荒地上农民出资建起植物园 免费对社会开放
- [ 2015-09-16 ]福清荒地上农民出资建起植物园 免费对社会开放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