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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乌江水库业主称:怕下游断水不得不供

fq.fjsen.com  2015-06-15 08:48:54  朱宏源 陈雪玲 来源:中国广播网(北京)  我来说两句

根据2007年施行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发文下令整改,同时责令水库业主立即排空水库。但为何业主明知违规仍然蓄水?却又迟迟不办理竣工验收呢?

对此,乌江水库大坝的业主——福清乌江供水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先生说,水库难以通过验收是因为施工方林先生一方和他们存在经济纠纷,举报人林先生一方迟迟不愿将办理验收手续的相关材料移交。

郑先生:你不应该作为一个施工方你把材料抓在手上这边又去告我,我作生意几十年头一次看到,而且你讲大坝裂缝根本就没裂缝,他自已举报去,那我们要折腾得多少。

那么,为什么没有经过验收就开始给下游用户供水?郑先生解释说,水库是他2014年12月31号从他人处购得的,买入之前,因为前业主单位和下游的用户签了供水合同,如果不供水,下游的学校、部队、村庄将面临断水:

郑先生:原来他们订的合同,我不得不供。因为这么多的老百姓,反正水流到别处也是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我也只能这样做。

相关人士也指出,事实上,目前存在的矛盾在于,由于水压的关系,原本供应镜洋镇用水的宏路水厂如今已停止供水,而眼下镜洋镇的不少学校、居民等用水都来自该水库,“如果乌江水库不供应,全镇的用水恐会受到影响。”对此,福清市水利局副局长翁喜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福清市政府打报告,请求协调解决:

翁喜旺:相关规定里面是讲水库未经验收不得蓄水,非常明确地讲。但是不这样作下面肯定要断水,所以确实是非常矛盾的。这个我们已经向市政府打报告请求协调,要等市政府这个协调报告下来以后、协调会议召开以后才会知道。

可以看出,因为施工方和经营方经济纠纷导致水坝无法验收,进而对下游造成隐患。据了解,目前福建省水利厅已介入此次事件,要求福州市水利部门调查核实此事。目前水利局已向福清市政府打报告,请求断定其是否存在有关规定中提到的“现实危险”,若情况属实,他们将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并放空水库确保安全。同时要求福州市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加快已完工项目的验收。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社会 水库 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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