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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两抢一盗”有奖励

fq.fjsen.com  2015-06-09 08:40:59  林明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前些日子,福清江镜镇村民老何扭送一个小偷到派出所,经过核实后,派出所给老何发了一笔“小奖金”,现在老何逢人就说,抓小偷不止是做好事,还能领奖金,这可真是两全其美的事。

事实上,为深化“平安福清”建设,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违法犯罪行为,福清市专门出台了《福清市群众举报“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凡群众举报的“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经公安机关查证核实,将按标准予以奖励。

据介绍,举报“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包括群众提供“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线索、“两抢一盗”在逃人员的线索,或将“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人员(包括在逃人员)扭送公安机关。

具体奖励办法是,对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包括在逃人员),并适用于治安拘留的,每抓获1名,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适用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每抓获1名,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扭送违法犯罪人员(包括在逃人员),经公安机关审查,适用治安拘留的,每扭送1名,给予奖励1000元;适用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每扭送1名,给予奖励5000元。举报危害扩大、社会各界关注的“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奖励金额另行规定。

据介绍,群众可以通过110电话举报、信件举报(寄信地址:福清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当面举报(可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直接扭送这四种方式进行举报。

据悉,公安机关查证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1个月内领取奖金或提供银行账户,逾期视为放弃。

福清市综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办法》已经出台两年了,但收效并不理想,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行动中来,同时,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查证核实、登记上报制度,确保把奖金及时发放到每一位举报人手中。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社会 举报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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