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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就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传唤被执行人并扣押车辆

fq.fjsen.com  2017-07-26 16:16:10  王正夏 来源:东南网福请频道  我来说两句

福清法院的执行人员

 东南网7月26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昨日上午,福清法院2辆执法警车赶赴福清市江阴镇赤厝村,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传唤被执行人严永某并扣押其名下的一辆轿车。

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

 据介绍,被执行人严永某于2012年12月13日向申请执行人严小某借款人民币39万元。嗣后,严永某曾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5万元以及利息款4万元,并于2013年12月23日出具了“今借到严小某手人民币:叁拾肆万正(340000)每月每佰利息按:1.2壹分贰算”的借条交由严小某收执,上述借条中约定借款的利息为月利率1.2%,但未约定借款期限。嗣后,严永某拖欠申请执行人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未予偿还。

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

 2015年7月15日,经福清法院判决,严永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严小某借款人民币34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2%从2013年12月13日起至还清款之日为止)。后严永某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5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严永某的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5月12日,严小某向福清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传唤被执行人

 昨日上午,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严永某,将其传唤至福清法院,并扣押了其名下的一辆日产轩逸轿车。申请执行人严小某随即也抵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室内,严永某向执行干警递交了其名下汽车的车钥匙以及身上携带的4000元人民币。执行干警将从严永某处缴纳的人民币4000整支付给严小某,作为严永某偿还严小某的部分债务,同时,严小某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条给严永某。

执行干警传唤被执行人并扣押其名下的车辆

 “我已经向严小某还款2万元了。”严永某表示。现场,从严小某处确认严永某已于今年春节前后向严小某还款2万元。此外,严永某表示,其儿子与儿媳已于今年年初前往国外打工,他将尽快向严小某偿还剩余的欠款以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在调解室做笔录

 “近期,被执行人严永某还需与申请执行人严小某进行协商和解,制定后续的还款计划。”福清法院的执行干警表示,如果近期内严永某未能与严小某协商和解,法院将依法拍卖扣押的车辆并采取下一步行动。

  • 责任编辑:王磊     标签:福清 借贷 法院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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