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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就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传唤被执行人并扣押车辆

fq.fjsen.com  2017-07-26 16:16:10  王正夏 来源:东南网福请频道  我来说两句

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

 2015年7月15日,经福清法院判决,严永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严小某借款人民币34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2%从2013年12月13日起至还清款之日为止)。后严永某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5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严永某的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5月12日,严小某向福清法院申请执行。

  • 责任编辑:王磊     标签:福清 借贷 法院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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