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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式调解一波三折 高山司法所“圆桌协谈”化解讨薪纠纷

fq.fjsen.com  2017-04-13 09:41:26  戴亚妹 杨燕玲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3日福清站讯(记者 戴亚妹 通讯员 杨燕玲)“感谢高山司法所调解员,帮我讨回被拖欠了四个多月的工资款4500元。”近日,福清市高山司法所经过长达3天的车轮式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

去年11月初,林某(化名)经朋友介绍到陈某(化名)的石材加工厂务工,从事石材加工与石材安装工作,口头约定月薪7500元。但是去年年关将至之时,陈某却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林某工资,且一直拖欠林某工资至今未给。林某不满,今年3月上旬,林某找到高山司法所,希望能帮忙要回其被陈某拖欠的工资款。

受案当日,高山司法所当即介入调查,立即联系对方当事人陈某到场接受询问。陈某认为,林某在其石材加工厂打工的一年多时间里,陈某自己也曾多次向林某预支几笔工资款,因每次预支款项并无记账与书面签字,导致经济结算混乱不清。

得知案件由头,高山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发现案件焦点。次日,专职调解员约谈双方详细询问案情。调解员依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双方当时的口头约定进行面对面协调,晓以利害,希望陈某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支付林某工资款。经过一番思想疏导与口头劝说,林某出于自己在财物管理方面的不当,终于承认自己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第三日,为积极促成拖欠方明确给付期限和款项,快速化解纠纷,高山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圆桌协谈”。调解员居中调停,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各让一步,由陈某一次性支付给林某工资款4500元人民币,并于调解协议达成的当日,在专职调解员的见证下,当场付清全款。

面对高山司法所专职调解员的热心帮助,林某连声道谢。高山司法所专职调解员也表示,今后高山司法所将会进一步细化村居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真正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 责任编辑:卢家辉     标签:福清 高山司法 讨薪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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