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涉非公有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 为福建省县级市首个
fq.fjsen.com 2016-06-01 18:41:01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揭牌仪式 东南网6月1日福清站讯(记者 黎臻懋)1日上午,福清市涉非公有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在福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福清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存枫,福清法院院长李杰为调解室揭牌。这是福建省县级市中首个成立的非公有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 据了解,在福清市涉非公有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的基础上,福清市法院和工商联将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共同调解、协助调解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涉非公有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妥善应对因经济下行压力而增多的民商事纠纷,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推进和服务“大福清”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揭牌仪式 福清市成立涉非公有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旨在整合法院和工商联力量,进一步扎实推进和完善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做好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投诉、涉诉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除在福清市设立调解工作室外,福清市法院和工商联也在条件成熟的异地福清商会设立调解工作室,以便及时从源头调处化解福清域内外非公经济民商事纠纷。今后,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一方或多方属于商会、行业协会会员的,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福清法院可以委派、委托或邀请市工商联、商会进行调解,并做好判后答疑和调解回访工作,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 “为提高调解工作质效,福清法院加大调解员队伍建设力度,与福清市工商联联合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专题讲座集中授课。今后还将结合案例研讨、走访座谈、庭审观摩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福清法院副院长陈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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