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布1起文娱行政处罚案例 没收违法所得
2024-02-21 09:52:44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2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郑梦婷)近日,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开今年第5号行政处罚情况,福清市农家宴酒店因存在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娱乐场所管制条例》第四十一条,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福清市农家宴酒店进行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7305元。 具体处罚公示如下: |
相关阅读:
- [11-02] 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1万元
- [10-10] 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1万元
- [08-29] 福清公布1起文体旅行政处罚案件
- [08-18] 福清公布19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处罚金额超6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