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布19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处罚金额超6万元
| 2023-08-18 16:08:19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杨子锋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8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黄盛青)近日,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今年8月8日-8月14日行政处罚情况,13个人和6企业因存在交通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共除罚金62496元。 据了解,因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出租车驾驶员在设有出租车营业站点的场所,未按规定排队载客;使用未按照规定配置学时记时仪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等交通违法事实,福建庆隆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遵义有限公司、四川南充当代佳胤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福清市骅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永春顺源物流有限公司、龙岩市顺意物流有限公司及13个人被处以交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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