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1万元
2023-11-02 16:19:20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据了解,因货运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等交通违法事实,福州市融捷物流有限公司及3个人被处以交通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公示如下: 本网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勿进行相关违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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