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厝城管中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2021-05-11 11:44:44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5月11日讯(记者 黄海玲)为了增强辖区村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让村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列中,5月7日,福清市城管局新厝中队深入乡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活动中,新厝中队队员向村民们发放宣传彩页,讲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针对一些容易混淆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分解,并解答了有关垃圾分类的难题,鼓励大家坚持垃圾分类从身边做起,积极带动身边的家人与朋友。 当天,队员们还前往小学周边发放宣传册,引导小朋友们要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 |
相关阅读:
- [04-07] 新厝镇乡村振兴展开新画卷
- [02-19] 新厝镇倾力打造乡村记忆馆
- [01-21] 新厝镇大澳村群众全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 [12-07] 新厝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