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物业新规明年施行 公共收益归业主
fq.fjsen.com 2018-11-09 09:41:06 来源:福清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9月30日,《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获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有哪些新变化?对市民乃至整个物业行业,又有何影响?前日,在泉州丰泽区住建局举办的培训会上,参与新《条例》起草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林常青对物业管理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析。 小区遛狗必须束犬链 违规将受治安法处罚 “新《条例》是根据近年来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2007年施行的我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林常青介绍,新《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牵头组织起草,历时3年,通过各方座谈、调研走访、专家论证、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集民智纳民意,对物业管理的一些制度进行既符合实际又大胆创新的设计和安排,切实提高了立法质量。 比如,新《条例》针对业主饲养犬只进行详细规定,即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牵引,携大型犬出户时,还应当为大型犬配戴嘴套。如果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或者携犬出户时未束犬链牵引、未为大型犬配戴嘴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停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只能售予本小区业主 “本小区停车位明明还有空余,开发商只售不租,没有买车位的业主只得挤占绿地、消防通道;本小区停车位售罄,业主便到附近小区购买停车位。”林常青表示,此类行为在新《条例》中将不被允许。 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车位(库)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位(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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