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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食杂店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啤酒被罚1.5万

fq.fjsen.com  2018-07-23 10:48:15  王正夏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3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日前,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7起行政处罚信息。其中,福清市高山永发食杂店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啤酒被处罚款15000元。

据了解,2017年11月16日,当事人分别以85元/件、95元/件的单价从不明渠道购入150ml海尼根啤酒45件、250ml海尼根啤酒40件。因销量不佳,当事人又分别以50元/件、60元/件的单价亏本将41件150ml、39件250ml海尼根啤酒销售至平潭县城关林铭食杂店。其中,涉案150ml海尼根啤酒标签规格为150ml*24瓶,标注的进口商为厦门喜威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为法国;涉案250ml海尼根啤酒标签规格为150ml*24瓶,标注的进口商为厦门喜威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为西班牙。2018年4月28日,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有效的进货单据及该批进口海尼根啤酒的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且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未获违法所得。

在该案中,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海尼根啤酒、未查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0元,同时给予警告的处罚。

  • 责任编辑:黎臻懋     标签:福清 市监 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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