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开展“春雷行动” 拘传被执行人4名
福清法院积极开展“春雷行动”
东南网4月20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 见习记者 念龙)春雷响,“老赖”惊。为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昨日上午,福清市人民法院共出动干警32名,警车9部,兵分三路赶赴福清市龙田镇、港头镇、三山镇等乡镇,对10余起小额债务案件展开“春雷行动”。此次行动以集中消化一批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要行动目标,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拘传被执行人刘某英
在东瀚镇陈庄村,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刘某英。在该案中,刘某英是被执行人陈某旺向申请执行人林某兴借款1万元及利息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刘某英在现场推卸责任,后被拘传至高山法庭。经过本案经办林智军的释法明理,申请执行人林某兴和被执行人刘某英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翁某彬转账给申请人
在三山镇瑟江村,执行干警在福利彩票站找到了被执行人翁某彬。在该案中,翁某彬与申请执行人陈某莲于2017年3月17日经法院调解离婚。2017年8月,翁某彬因未支付3个月的抚养费而被陈某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现场,翁某彬拖延支付抚养费时间,被执行干警拘传至龙田法庭。经调解,翁某彬于当日中午12时向陈某莲支付了抚养费2400元。
经办对翁某珠释法说理
在三山镇楼前村,执行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翁某珠。在该案中,申请执行人郑某英与被执行人翁某珠属邻居关系,因土地纠纷,翁某珠将郑某英打伤。在福清法院,被执行人翁某珠与申请执行人郑某英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据了解,在本次“春雷行动”中,执行干警共拘传被执行人4名,执行和解2案,和解结案1件,执结案件1件。此外,福清法院还将继续保持集中执行的高压态势,在往后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每周进行一次“春雷行动”,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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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静
标签:福清 法院 执行 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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