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就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搜查行动
法院的执行干警与警车出动
东南网7月22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昨日上午,福清法院就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展执行搜查行动。福清法院共派出执行干警21名,出动警车5辆,在福清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叶兴的指挥下,前往福清市东张镇华石村被执行人严某甲家中进行搜查,合法保障申请执行人严某乙的利益。
在被执行人家中搜查到被执行人照片
该案中,原告严某乙经被告严某甲保证在2012年借款40万元给被告黄某甲等三人,借期2年。由于黄某甲等三人到期拒不还款,严某乙迫于无奈,诉至法院。2014年10月13日,福清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责令严某甲等4人共同偿还严某乙借款40万元及利息。后严某甲不服上诉,被福州中院裁定撤回上诉。2015年6月,严某乙向福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福清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协调传唤,严某甲在调解中自认其在福清市东张镇华石村有一座未办理产权证的联栋住宅,但严某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义务。因严某国曾经中风,其身体的原因,无形中给法院强制执行带来诸多难题。
执行员出示搜查令
在现场,执行人员多次敲被执行人严某甲家的大门均未得到回应,便让开锁技术员将门强制打开。随后,根据先前拟定的执行预案,执行干警分头行动,对严某甲的住所进行详细搜查。最终,一个保险柜以及与被执行人相关的医社保卡、银行存折、照片等物品被找到。搜查完毕后,执行干警对保险箱及严某甲居住的卧室进行了查封,并在严某甲联栋住宅的两个大门张贴了查封公告以及查封封条。
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家中搜查
“我们对被执行人的活动场所进行搜查,以获取有力的财产线索,和对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福清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叶兴表示,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此次对被执行人严某甲家进行现场搜查前,福清法院执行局先制定了充分的执行预案。
执行现场
据悉,针对此次强制执行的搜查行动,福清市法院还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邀请了两位福清市人大代表到场监督执行,同时,福清市东张镇干部、东张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东张派出所民警也在现场协助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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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静
标签:福清 借贷 纠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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