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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债非法拘禁债务人 福清一80后男子锒铛入狱

fq.fjsen.com  2017-06-16 11:32:45  孙伟强 林芳 林怡佳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6日福清站讯(记者 孙伟强 通讯员 林芳 林怡佳)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福清一80后男子在催讨借款时,却没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意图通过暴力手段追债,最终锒铛入狱。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福清籍男子林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林某曾借款给郭某,后郭某尚欠部分款项未归还,林某多次向郭某催讨未果。2015年1月24日16时许,林某再次催讨钱款,与郭某电话联系后,驾驶小车在福清市高山镇某银行附近接到郭某,后往福清市三山镇方向行驶。至三山镇某路边一小树林处,林某下车与郭某交涉,期间,为方便控制郭某,林某要求郭某解开皮带,将外裤脱至膝盖处,又与同行人员陈某(另案处理)用镀锌管及拳脚殴打郭某,并逼迫郭某写下借条后放行,前后时间持续约二十余分钟。

经福清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郭某前胸部、背部、腰部及四肢等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并其左侧第10肋骨骨折,伤情属轻微伤。

2016年11月21日,林某主动到福清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林某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林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 责任编辑:王静     标签:福清 追债 暴力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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