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8日福清站讯 (记者 戴亚妹 实习生 苏紫云)身份证是公民的身份证明,如果保管不善,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最近,住在福清市江阴镇浔头村的外来务工人员吴女士陷入一场因身份证被盗用而导致的纠纷中。
突上失信人被执行名单 怀疑遗失身份证被盗用
今年11月28号左右,一条消息打破了吴女士平静的生活。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支付宝信用管理上收到一条被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消息。吴女士赶忙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自己的征信信息。征信报告显示,吴女士作为厦门一公司的法人代表,欠下辽宁一家公司460多万元,被辽宁省辽阳县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吴女士在网上查到的关于该案的判决书上看到,其名下的公司被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需偿还该公司的双倍定金462万元。因厦门公司未全部履行,11月3日,辽阳县法院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即吴女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发布到网络上。
吴女士很纳闷,自己怎么成了厦门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还被辽宁省辽阳县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时她才想起了一件事。
“身份证很有可能是在福建丢失的,因为我出火车站都是会和票一起拿着的。”吴女士这才回忆起,她于2014年8月从重庆万州乘火车来福建,待到11月份要回老家时才发现身份证丢失了,吴女士当时也未太在意,只是照例去补办了一张。吴女士怀疑,可能是这张遗失的身份证被人盗用。


莫名其妙成法人 公司却人去楼空
“2016年1月,厦门这家公司对法人进行变更,我成了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吴女士表示,她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查询到,厦门一家进出口公司用她的身份证进行了法人变更手续,她占有该公司52%的股份,另有一名股东占股48%。
吴女士还向记者出具了一份由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材料。材料显示,该公司原法人代表是陈某,但如今,已变更为吴女士,且吴女士还兼任该公司自然人股东、经理和执行董事。
记者看到了该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虽然上面的头像较为模糊,但仍可辨认出就是吴女士。
发现上述情况后,吴女士前往该公司所在地派出所报警,且于派出所工作人员处得知,目前该公司已人去楼空,找不到任何相关负责人,她是该公司唯一的法人代表。
被列入失信名单给吴女士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恰巧今年7月份,她刚交完了房屋首付,但在接下来贷款审批过程中,很可能被银行拒批,并且这一不良记录使得吴女士也不能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
万般无奈的吴女士表示,她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律师说法: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针对吴女士面临的情况,福州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纪豹建议走司法程序。若是由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审查企业变更登记中存在疏漏,吴女士可直接向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情况,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主动撤销登记错误的行政行为;如不撤销,吴女士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此外,吴女士还可依据行政诉讼的结果向法院审判监督庭反映要求再审公司债权债务案件,并且可同时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
记者还咨询陈律师,像吴女士这样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陈律师表示,吴女士的实际损失可以向公司、代理注册的公司及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赔偿。同时,陈律师表示福州宽达律师事务所愿意为吴女士提供法律援助。
东南网福清站温馨提示: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刊登遗失声明,降低法律风险。此外,还应及时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补办新证的手续,同时旧证遗失的情况会在公安部门备案,防止被不法分子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