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清频道> 要闻> 正文

11月25日前福清市须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

fq.fjsen.com  2016-07-05 10:28:49  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区)于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闲置土地的处置,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应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并督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于11月25日前动工建设。

对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也可以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责任编辑:林增攀     标签:福清 要闻 闲置土地 处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