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30日福清站讯(记者 黎臻懋 见习记者 王晶)近日,市民汪女士向东南网福清站投诉称,她家的房子与其邻居余先生家占地近500平方米,已盖13层并且封顶,目前正在装修的房子相隔仅约1米,在楼房安全上存在严重的风险。此外,余先生在建房时将汪女士家的围墙推倒,承诺20天后建回,1年过去,仍未将其建回。汪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此事。
承诺建7、8层,却成13层
在福清市龙田镇东营村村委会正对面数十米处,一栋高达13层的建筑显得特别瞩目。记者看到,该栋建筑已封顶,4层以上的外墙已贴瓷砖,但1至3层的外墙尚未贴瓷砖,脚手架和部分防护网也还留着。房子前方空地堆积了各种建筑材料,一名建筑工人正在底楼出口的一侧砌砖。
汪女士是该栋建筑的邻居,她家的房子与该栋建筑相隔仅约1米。汪女士表示,2015年3月,户主余先生开始拆除旧房建新房,在未告知她的情况下将她家的围墙也拆了,后来经过调解人的调停,余先生答应20天后将围墙重建回去,直至现在,1年已过,仍未实现。
汪女士还表示,当初建房时,邻居余先生曾答应过,房子只会建7、8层,现在却建了13层,当时余先生房子的地基紧贴着汪女士房子的墙角和地基挖了数米深,导致汪女士房子的地基裸露在外长达1年多,一度被雨水冲刷,直到今年6月才回填。此外,汪女士两栋房子的顶楼连接处出现了一条大裂缝,汪女士怀疑这是余先生的房子建得与自家房子太近,受其影响导致的。
汪女士说,她一家人常年在外,今年回家,发现这些问题。后来与邻居沟通未果,寻找政府帮助也没有给出具体说法。汪女士遂求助媒体希望事情能够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调解人,调解人表示,余先生当初是在挖地基的时候不小心将汪女士家的围墙推倒,余先生答应待房子建完之后就会将其建回。
户主:旧房改造有通过审批
记者联系了违建户主余先生,对于他的楼房对邻居汪女士家的房子造成影响一事,余先生表示,汪女士可以请有关技术部门对房子进行鉴定,如果真是他的房子造成的,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因为我自己在外就是搞房产工程的,所以我对这些都是很注意的,在设计的时候,都有请设计企业对这些基础进行钻探。”余先生说,他房子的地基是不会影响到汪女士家的房子的,而且他的房子地基深度和汪女士家的房子地基深度是一样的。
对于推倒围墙还未建回一事,余先生表示,当初在挖基地的时候,因为汪女士家的围墙与地基紧隔,所以围墙就倒了,目前架子还没撤完,一旦撤完就马上砌回去,原地、原样、原高度,协议内容也是这么定的。
另外,余先生还表示,他这栋房子原来是危房,家中人口也比较多,所以拆了旧房建新房,有旧房改造的审批手续,自己有多少地就盖了多大。对于为何盖得这么高,余先生说,村里面也都有盖10层8层的,所以当时就盖高了些。记者提出是否能看楼房审批的手续,余先生拒绝。
多次让其强制下架也未能阻止其成功封顶
24日,带着市民的诉求和疑问,记者来到龙田镇东营村委会寻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据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村委书记和村主任都在龙田镇政府开会。记者随即前往龙田镇政府寻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在龙田镇政府,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杨秀英帮记者联系到“两违”相关负责人龙田镇党委副书记吴和平,因他正在下乡执法中,未能做具体解释。
25日,记者再次联系吴和平,其表示刚接手这项业务,对此事并不熟悉,向记者推荐了村建办负责人梁主任。梁主任表示这栋房子属于违建,之前进行过制止。记者又向其了解制止行动的具体信息,梁主任表示工作正忙,向记者推荐了执法队队长林杰祥。
林杰祥表示,自从他2015年8月接手处理该违建时,该栋房子已建成11层。在2015年9月和10月曾多次下发责令停止违建通知书给违建户主,以及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对其进行停水停电。
“当我们(执法队)下去执法的时候,他(违建户)就叫村里的老人和妇女来现场捣乱,甚至暴力抗法,不让我们执行。在拆11、12层的时候,我们把钢筋从地面最低处给切掉,他都能通过工程手段给接上。”林杰祥表示,该违建户主从事建筑行业,有人员和设备技术支持,不仅在周末和晚上加盖,连执法队刚切断的柱子都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修建回去,继续加盖。
建至11层之前为何没有成功将其制止?
对于为何该违建在建至11层之前没有将其成功制止,林杰祥表示他对接手之前的情况并不清楚,向记者推荐了其接手之前的相关负责人龙田镇副镇长陈巧明。
陈巧明说,这件事情现在不是他分管,后面很多事情也没有参与,不方便说,只向记者表示一直在跟进的村建和国土部门会知道具体情况。
记者转而再次联系村建办负责人梁主任,其表示执法队长有换人,但相关材料都有移交到队长林杰祥手中,所以相关信息还是需要问他。
28日上午,记者再次前往龙田镇政府。在执法队队长林杰祥办公室,林杰祥向记者出示了其上任以来对该违建采取的制止措施的相关照片和文件:
9月14日,龙田镇政府通知龙田镇供电所对违建户进行停止供电。
9月15日和21日,龙田镇政府向违建户主余先生2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龙政建(2015)停字第162号、龙政建(2015)停字第168号)。
10月8日,龙田镇政府再次通知龙田镇供电所对违建户进行停止供电。
10月28日,龙田镇政府又通知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和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公司对该违建户停水停电(龙政[2015]143号、龙政[2015]144号)。
对于停水停电之后为何还能进行施工,林杰祥表示,农村情况复杂,村里电工都被违建户主买通了。
对于其任前的情况,林杰祥表示不知情,交接时也并未接收到相关的材料,之前的情况还是要问当时的分管领导陈巧明副镇长。记者随即前往陈巧明办公室,未找到人,打其电话也未接通。
随后,记者联系宣传统战委员杨秀英告知其目前情况,希望能帮忙协调。杨秀英告知记者东营村村委书记知道此事,也可以问他。记者随即再次前往东营村委会。村委书记陈承能表示这栋房子是旧房改造,已通过审批,但对这栋建筑是违建之事完全不知情,要问就要去问龙田镇村建办。
镇政府:旧房改建有申请 不符规划未通过审批
30日,经过杨秀英帮忙与各部门及人员的协调,记者了解到在4月27日、6月3日和7月28日,该违建户分别建至5层、6层和8层的时候,龙田镇政府对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农村)》(龙政建(2015)停字第048号、龙政建(2015)停字第098号、龙政建(2015)停字038号)。
杨秀英表示,其在负责人那里了解到,期间,执法队多次到现场进行执法,每层都有进行拆除,但是违建户主在执法薄弱的时候连夜进行抢建。
针对楼房是否有通过镇政府审批一事,杨秀英了解后表示,户主以旧房改建为由,通过自己和两个儿子三户的名义报批过,因不符合规划所以没有批准,但他仍认为自己是旧房改建。
据了解,余先生报批旧房改建原土地证用地面积合计约201平方米,因该处不符合规划无法审批,当余先生认为其系旧房改建,在镇政府发出停建通知及多次组织统一行动情况下,仍利用节假日、晚上等执法力量薄弱时间顽固抢建,为十三层主体,一层建筑占地面积约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第十三层约170平方米)。
住建局:楼房是否安全需鉴定
对于该违建是否会影响到周边建筑的安全,记者采访了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爱光。林爱光说,就目前的情况还无法明确作出答复。
“这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安全质量鉴定,没做过鉴定,就没办法确定有问题还是没问题。要看它(楼房)原来是怎么设计的,从设计文件里面查看基础孔桩打多深,下面地质状况如何等一整套资料,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这些资料作出认定。”林爱光表示。
律师:推倒他人围墙需担责
对于汪女士的遭遇,福清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
如果围墙是合法建筑,那么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以及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用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律师还表示,如果围墙也是违法建筑,那对方推倒围墙,可能就没有侵权。但是也存在对其他财物财产权的侵害,例如围墙的材料。同时,属于违法建筑的围墙需要相关部门来拆除,其他普通自然人是没有权限擅自拆除的。此外,目前对违法建筑侵权的法律界定不够明确,很多事例需要具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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