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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调整城区载货车辆限行区域的交通管制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 作者:林学武 张远标 | 时间:2024-03-29

东南网福清3月29日讯(记者 林学武 实习生 张远标)福清市扩大对城区载货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交通管制,从2024年3月2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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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清繁大道、融宽环路、创业大道、福政路等4条道路合围的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6:00至22:00时段内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不含中型厢式货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通行。由清繁大道、融宽环路、创业大道、福政路4条道路合围的区域内所有道路(含上述道路),6:00至22:00禁止拖拉机及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通行。 

福俱路(清盛大道-清荣大道)、清荣大道(福俱路口-东门街路口)、东门街(清荣大道-江滨路)和南门桥(江滨路-龙江路)4条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及轻型自卸货车,轻型载货汽车及中型厢式货车[不含轻型及以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和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通行。

为应对交通高峰时段,市政府周边,即以江滨路-福俱路-清荣大道-东门街-南门桥5条道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含该5条道路),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和17:00至19:00)禁止三轮车通行。 

此外,重中型专项作业车等车辆限行规定参照重中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执行。军队、武警、警用货运车辆,垃圾运输车辆和邮政专用运输车辆不受限行规定。洒水车、扫路车和喷涂快递服务专用标识从事快递运输服务的专用运输车辆,除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和17:00至19:00)外,允许在限行区域和道路通行。新能源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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