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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1万元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 作者: 黄盛青 | 时间:2023-11-02

东南网福清1010日讯(本网记者 黄盛青)近日,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今年923日至930日行政处罚情况,3个人和1企业因存在交通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6999元。

据了解,因货运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等交通违法事实,福州市融捷物流有限公司及3个人被处以交通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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