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布9起交通行政处罚 最高处罚8千元
| 2023-03-17 17:39:35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3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郑梦婷)近日,福清市交通管理局公开今年3月9日至3月15日行政处罚情况,6个人和3家企业因存在交通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共除罚金22498元。 据了解,因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交通违法事实,福清市融平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福州舁顺物流有限公司、姚大英等共计9家(名)企业及个人被处以交通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公示如下: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9日-3月15日行政处罚目录 本网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勿进行相关违法活动。 |
相关阅读:
- [03-03] 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 最高处罚5千元
- [02-02] 福清市首届元宵灯会启幕 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 [09-27] 福清市公安机关2022年警察技能交通手势比武竞赛举行
- [09-15] 内联外接 全域联通——福清全面形成“公铁海”立体交通网络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