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开始申报
2021-03-16 12:01:26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林明)记者获悉,2021年一季度省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开始申报,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最高可奖励150万元。 有意向企业可将相关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奖励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2021年一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一季度正增长;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含2019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为0的企业)。 奖励标准为:企业2021年一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其中属于2020年度省级工业高成长企业(列入闽工信运行〔2020〕140号文的制造业企业)、至2021年3月底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和用电量均不为0)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奖励0.1元。企业属于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项目投产且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按企业2021年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不属于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新建项目投产纳统但2019年一季度工业产值或用电量为0的,均按企业2020年一季度较2019年一季度用电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奖励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另悉,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福州市财政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相关阅读:
- [03-15] 福清企业开办再提速 营业执照最快2小时办结
- [03-12] 福清市开展2021年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
- [03-11] 福清市企业开办环节用时压缩至半个工作日
- [03-04] 多家新兴科技企业入驻洪宽创新科技产业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