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在试点单位完成支付
2020-12-23 15:18:36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12月23日讯 (记者 滕端钦)记者从福清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广大市民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的享受医疗保障各项公共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小程序等渠道,积极领取医保电子凭证。今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时,直接出示二维码实现医保身份认证和个人账户结算。 目前,在福清,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市第三医院、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试点医疗机构,以及医保定点药店刷码看病、买药。未来,福清市将逐步开通医院扫码支付渠道,今后不论去药店买药或者去医院看病,无需出示医保卡,刷手机就能轻松完成医保支付,实现“看病不带卡,只用医保码”、挂号、缴费“一码通”、异地就医备案等各项医保业务。 据了解,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一人一码全国通用。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加密算法,动态二维码展示,以确保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参保人员可通过4种途径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其一,微信搜一搜并关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数据中心—电子凭证”,点击“立即激活”,根据指引完成身份验证并“授权激活”,再通过人脸识别核身后,即可成功激活;其二,在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并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操作提示激活凭证。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未成年人或老年人等无使用智能手机的家庭成员领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数据中心—电子凭证”,根据提示注册用户,绑定成功后点击激活电子凭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点击“开始认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并选择参保地进行激活,在个人信息里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填写被绑定人信息以及上传个人承诺书、本人户口本页和被绑定人户口本页,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添加家庭成员,完成领取程序;其三,通过微信平台,进入微信界面—我—“支付”模块,选择腾讯服务中的“城市服务”,选择五险一金中的“医保”,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并选择“立即激活”,根据指引完成身份验证并“授权激活”。通过人脸识别后,即可成功激活。其四,通过支付宝平台,在支付宝平台APP,参保人在支付宝“卡包”中选择“证件”,在电子证件中选择“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同意协议并激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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