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如何管理 福清出台新管理(暂行)办法
2019-11-15 14:53:39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15日福清站讯(记者 华欣)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对农村土地的民主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土地的能力。日前,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福清市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议事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财产管理机制、服务群众机制、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土地管理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农村宅基地的依法公平取得、有偿使用、有偿选位、自愿有偿退出,夯实农村土地基层管理基础。 《办法》要求,各村根据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成立村土地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行使土地民主管理职责。人员一般由村两委(理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成员及若干村民(成员)代表组成。村土地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和商议涉及土地有关事项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申请建房条件严格把关,统筹兼顾村民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建房时序,优先解决无房户、特困户、D级危房户的建房需求;配合做好土地征收的前期工作,按政策将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向群众兑付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等。 《办法》要求,土地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各镇(街)应依法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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