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4月17日讯(记者:滕端钦)“不用交一分钱,每个月都有养老金领,还有高龄老人补贴。明年我90岁,每月的高龄老人补贴就是200元啦!人老了,生病是最让人揪心的事,现在有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仅住院费能报销了,药价也降低了,自然生活也就更加幸福美好了!”4月8日,聊起这些年福清市实施的各项社保政策,东张镇的许天顺老人高兴得合不拢嘴,“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养老金、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医疗保险只是福清市惠民保障体系中的小项。社会保障涉及千千万万社会成员的生、老、病、死等。如今,与福清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制度完善、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已从梦想照进了现实。
近年来,福清市把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制度向着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向进一步完善。如今,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全面建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逐年提高,全面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同时,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医保基金使用等重大改革事项,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实现城镇医疗、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订出台了创业扶持制度和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福清市还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提高了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1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350元。这些政策的实施,让百姓生活更有保障。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66.78万人,参保率为99.73%;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有5188家136397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129163人(其中在职106000人、退休2316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1187199人。目前,福清市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高于周边各县(市)。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完善各个不同制度之间的整合和衔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
经过多年探索,福清市建立起包括城乡居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在内的一整套社会救助制度,福清市也从临时性、单一性的社会救济向制度化、综合性社会救助转变。如今,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慈善捐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社会救助体系从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迈进,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政策衔接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让百姓就医更加便利。
福清市还出台了医保支付改革方案,在全髋关节置换术、阑尾炎切除、白内障手术等1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将单病种付费结算范围扩大至20种,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扩大至22种,实行“定点救治、定(限)额补偿”。其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等3个病种实行门诊优惠救治,患者在试点医院按规定进行治疗实行全免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救治医院共同分担。
近年来,福清市还积极开展养老补短板工作。在城区,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配备助老管家,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并大力推行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新型模式。在农村,福清市积极探索新型社会养老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已建成25家试点农村幸福院。今年,福清市计划分两期完成282家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70%。这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一份好保障,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指数。70年来,随着福清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保制度覆盖了城乡,社保待遇水平和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民生保障越来越坚实有力,为老百姓织就了一张“安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