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重金奖励举报扫黑除恶行为 最高达20万
fq.fjsen.com 2018-08-23 16:53:11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3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记者从福清市公安局获悉,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抓捕各类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分子,福清市公安局近日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予以重金奖励,最高达20万。 据介绍,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邮箱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其中,实名举报时,举报人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进行反馈、奖励。 对于举报人提供或举报的黑恶事例违法犯罪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50000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0-30000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上述常见涉恶类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元。 此外,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2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抓获在逃一般成员和涉恶分子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3000元。 值得注意的的是,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以分别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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