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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月息2%为诱饵诈骗250余万元 2名骗子获刑

fq.fjsen.com  2018-07-26 17:37:24  王正夏 刘文星 倪秋玲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5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 实习生 刘文星 通讯员 倪秋玲)谎称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而急需资金周转,拉拢老年人出借资金后逃跑。近日,由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集资诈骗罪、邓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陈某和邓某分别被法院判处十一年和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和3万元。

2016年3月,黄某(另案处理)等人注册成立福清绿澄茶产品有限公司,并安排多名员工在福清市街心公园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谎称该公司系湖北某茶油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而急需资金周转,以月息2%为诱饵,拉拢老年人签署借款合同出借资金。

2016年6月下旬开始,陈某明知黄某等人从事上述集资诈骗活动,仍担任福清绿澄茶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继续按照上述集资模式骗取老年人钱款。2016年8月,邓某担任该公司财务,明知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吸收公众资金,仍然负责完善借款合同、出具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按月向被害人发放利息等。后陈某接到黄某等人的指示,将账簿、借款合同等材料销毁,逃离福清。

截止案发前,共有62名被害人被骗取了共计250万余元。

  • 责任编辑:黎臻懋     标签:福清 骗子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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