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风暴行动”初战告捷 拘传被执行人13名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东南网7月3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为重拳打击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扩大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宣战的影响,形成“打击一片、震慑一片”的执行氛围。6月29日,随着福清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翁为民的一声“出发”令,福清法院为期三个月的“夏季风暴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据了解,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翁为民担任总指挥,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执行干警行动,协调处置执行突发事件,规范执行干警执行行为。同时,福清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叶兴带队,带领3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赴福清城区7个街道开展统一执行行动。
拘传被执行人蔡某
在宏路街道前亭村,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蔡某。在该案中,被执行人蔡某、王某珠母子于2012年6月向申请执行人余某钦借款2万元,月利率为1.5%。多年来,蔡某母子仅向余某钦偿还了利息10800元。2016年8月18日,双方在福清法院达成分期24个月偿还本息31200元的协议,即从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蔡某母子每月需偿还余某钦本息1300元。因蔡某母子并未按期履行上述协议,执行干警遂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开展强制执行行动。现场,蔡某仍不愿履行偿还义务,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到法院,准备拘留。后蔡某的叔叔赶至法院,替其履行了到期案款,并表示剩余案款将按协议继续履行,该案件方才告一段落。
拘传被执行人谢某秋
在宏路街道跃进村,执行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谢某秋。据了解,2016年,被执行人吴某强在盖新房时,将房屋主体大楼砌砖及外墙粉刷工作发包给被执行人谢某秋,谢某秋雇佣申请执行人朱某忠从事外墙粉刷工作。同年3月5日,朱某忠在工作时不慎从3层高处的毛竹架上摔落受伤,构成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两处。经福清法院审判,扣除已支付的款项,两位被执行人还需连带赔偿朱某忠211690.39元。判决生效后,朱某忠与谢某秋、吴某强达成了分五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即从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7月1日,两位被执行人每半年需各自向朱某忠支付2万元;同时,该二人需在2019年1月1日前共同支付剩余的51690.39元给朱某忠。协议达成后,吴某强按协议及时履行了自己的偿还义务,可谢某秋只偿还了第一期和第二期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并未按期偿还。为此,谢某秋被拘传到福清法院,并当即偿还了到期的35000元,并表示剩下的案款会按期偿还。
执行干警翻门进入被执行人家中
在龙山街道苍下村的被执行人林某云家中,在敲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执行干警翻门进进入被执行人家中查看情况。在确定被执行人不在家后,执行干警在苍下村委会张贴了限期履行公告和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在村委张贴限期履行公告及名单
据统计,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福清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4人,案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8案,涉及标的100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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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法院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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