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安局对两起火灾的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龙江街道派出所附近一冷冻仓库传出火警
东南网3月27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近日,因存在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福清市公安局依法对本月发生的2起火灾的事故责任人林某、刘某和尤某予以行政拘留。
6日上午9时53分,福清市龙江街道派出所附近一冷冻仓库传出火警。接警后,福清音西中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火情。事后,福清消防大队联合龙江派出所对该起火灾展开调查,将目标迅速锁定于当时正在仓库操作的林某和刘某。经调查发现,火灾确由林某、刘某违规操作引起,该二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福清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
龙山街道倪浦村一废旧轮胎堆放点发生火灾
无独有偶,同样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的情况于本月12日下午3时41分在福清市龙山街道倪浦村一废旧轮胎堆放点发生。事后调查发现,该堆放点业主尤某事发时在拆卸废旧轮胎的过程中因操作失当导致火情发生。针对该情况,福清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尤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针对上述情况,福清消防大队将根据各辖区的实际情况,加强行政拘留的法律手段,切实运用法律惩治的威慑力,提高市民的消防意识;同时提请福清市安委会发文要求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各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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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家辉
标签:福清 公安 火灾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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