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出台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实施意见
fq.fjsen.com 2016-11-02 08:30:50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10月起,福清市正式实施《关于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意见》,试行期为5年。此举旨在加快福清市楼宇经济发展,合理推进产业集聚、要素集约、产城融合、功能集成的空间布局,培植新税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据了解,福清市所支持的楼宇企业是指在福清市属地纳税,以城区新开发的商务楼宇、商业楼宇、科研楼宇、城市综合体等楼宇(如融商大厦、万达、裕荣汇等)通过租赁、合作等形式入驻的企业。镇(街)、村利用自有产权商务楼宇,依靠特色和优势,引进的企业也属楼宇企业。 符合以下4个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新引入企业:在福清市注册登记、市内纳税的新成立企业;在福清市注册登记、市外纳税,现转入市内纳税的企业;在福清市外注册登记、市外纳税,现转入市内纳税的企业;在福清市纳税且年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户视同企业。各镇(街)以属地注册登记为准,市内各镇(街)间转移注册登记不计。 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福清市采取的扶持政策包括:对镇(街)新引进落户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楼宇企业,5年内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对新引进入驻楼宇企业,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5年内可按其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70%给予经费扶持;对镇(街)新引进的其他楼宇企业、楼宇运营商(或业主),对引进企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所属镇(街)可制定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同时,福清市健全管理机制,成立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楼宇经济发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有关标准制定和认定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以镇(街)为主体,税务、市场监督局等密切配合的监管体系,对楼宇资源现状、功能定位、经营主体、物管公司、入驻企业的产业结构、经营业态、税收归属以及企业进出变动情况等信息实行动态监管。完善楼宇经济招商流程,建立完善从招商信息报备到奖补兑现的招商流程,指导企业顺利、有序入驻。建立绩效考核办法,将楼宇经济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年初下达各镇(街)任务指标,列入全年经济指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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