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国家层面对金融精准扶贫有什么工作部署和安排?
为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16年3月21日人民银行总行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7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意见》从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精准对接多元化融资需求、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主体作用、完善精准扶贫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细化落实措施,对深入推进新形势下金融扶贫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意见》要求:一是找准金融精准扶贫切入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各地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同时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精准对接扶贫金融服务需求。二是精准做好扶贫开发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精准对接特色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就业就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重点项目等领域的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支持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三是发挥好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主体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加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鼓励和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继续发挥好农村金融服务主力的作用。支持在贫困地区稳妥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四是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奠定精准对接贫困户的良好信用基础。五是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支持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改进和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六是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包括设立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推行和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为了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人民银行总行会同扶贫办等部门建立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同时督促主要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扶贫领导小组,制定“十三五”金融扶贫规划和2016年工作计划,并加快建立和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扶贫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
2、扶贫再贷款是人民银行支持改善扶贫金融服务的重要政策措施,请具体介绍一下?
扶贫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一是支持范围,主要是是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我省主要用于支持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二是发放对象,主要是上述贫困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三是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扶贫再贷款的信贷投向。人民银行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借用的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的相关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四是利率,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以引导降低贫困地区扶贫贷款利率水平,目前执行比支农再贷款低1个百分点的利率水平,1年期扶贫再贷款利率为1.75%。为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水平,人民银行同时规定金融机构利用扶贫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的利率最高加点幅度,目前规定不超过5个百分点,我省暂规定不超过4个百分点。五是期限,允许扶贫再贷款累计展期次数最多达到4次,扶贫再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最长达到5年。
为提升扶贫再贷款运用效果,人民银行将加强对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台账管理,加大对扶贫再贷款资金投向、用途、数量、利率等的监测分析和评估考核。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不能将扶贫再贷款资金等同于财政资金。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涉农贷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并按期足额归还扶贫再贷款本金和利息。
3、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福建省金融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为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确保2018年福建省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2020年省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实现,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制定《关于推进福建省金融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从精准识别和对接贫困农户金融需求、做好重点领域精准扶贫各项金融服务、积极创新精准扶贫各类金融产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精准扶贫的政策扶持和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金融部门在提升扶贫精准度上下功夫。部署金融机构通过分片包干、网格作业等多种模式,2016年实现对贫困农户信用建档全覆盖,并根据信用状况,递进提供信用培植、辅导和贷款等各类服务,提高对贫困农户贷款的精准度。对产业扶贫,要求金融机构坚持“穿透”原则,将产业、企业和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数及脱贫实效纳入信贷评审范围,避免产业扶贫“浮在面上”,确保真扶贫、扶真贫。《实施意见》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定位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2200个贫困行政村,探索推进整村扶贫试点,实施金融精准扶贫“主办行”机制,加强扶贫金融服务。
为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效率,《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扶贫信贷产品。一是把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作为重点。贫困户在发展生产的起步阶段,需要的资金量较小,扶贫小额贷款最贴合,也最实用。《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把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作为重点,加强工作推动。要做到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与评定农村新用户、信用村工作同步推进,形成“征信+增信+贷款”的联动模式。二是要把发展“信用共同体”扶贫融资模式作为重要突破口。金融精准扶贫不能完全依赖政府担保,贫困户可抵押担保又比较有限,必须另辟思路。《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把发展“信用共同体”作为突破口,推广农户联保贷款、贫困户互助担保基金担保贷款业务以及发展“公司+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信用共同体贷款业务等,扩大贫困户贷款覆盖面。三是把拓宽贫困地区抵押担保物范围作为重要补充渠道。贫困地区可抵押的财产十分有限,同时贫困农户对耕地、农房等农村主要资产的依赖程度更高,《实施意见》要求金融机构精准扶贫抵押担保机制创新必须在保护贫困户利益的前提下稳妥推进。重点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免评估的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同时积极跟进各地推进的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对能确权到户、收益稳定的集体资产股份,探索股份抵押贷款试点,拓宽贫困户融资渠道。
《实施意见》对金融机构和各级人民银行抓好扶贫信贷政策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金融机构层面,要求建立金融扶贫领导小组,逐级明确工作责任,按年制定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并加快推进。人民银行层面,要求一方面要加强督促,做好金融机构落实自身扶贫工作计划和金融扶贫成效的监测考核工作,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或未达到考核目标的金融机构,组织相关责任人约谈,并通报上级管理行。另一方面加强激励,统筹运用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和宏观审慎评估等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机构精准扶贫的激励约束,增强精准扶贫金融政策的导向力。
4、扶贫小额担保贷款是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产品,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福建省自2012年就开始由扶贫办、财政、人民银行联合推进扶贫小额担保贷款试点,核心是解决贫困户融资中面临的“缺信息、缺担保”问题。其中为解决“缺信息”问题,主要引导试点县(市)组建类似小额信贷促进会等政府专门办事机构,开展对贫困户信用建档、担保推介和协助金融机构贷后管理等有关工作,有效嫁接贫困户和金融机构。为解决“缺担保”难题,主要创新扶贫资金运用方式,归集部分资金建立扶贫小额贷款担保金,为农户提供担保增信服务。
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担保基金的担保服务对象:一是贫困户,每户担保贷款不超过5万元,期限3年以下;二是在确保贫困户贷款需求的基础上,对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2012年试点以来,扶贫小额担保贷款已累计帮扶贫困户超过3万户,发放贷款超过10亿元,取得积极成效。因扶贫帮困成效明显,福建省将把扶贫小额担保试点覆盖全省具有千户以上贫困人口的60个县(市、区)。23个重点县每个县担保金额度达到12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37个非重点县每个县担保金额度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00万元。
5、金融机构对易地扶贫搬迁有何具体支持措施?
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主要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2家开发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资金由2家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发行扶贫专项金融债进行募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扶贫专项金融债募集资金发放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定向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建房和安置区基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部署和安排,全省计划争取用3-5年时间,完成对居住偏僻自然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生态保护区等有搬迁意愿的农户50万人的搬迁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万人。目前省政府已经出资设立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作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统贷平台,下阶段我中心支行将采取措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造福工程实施的金融服务。一是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政策,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对接扶贫开发投资公司,通过“统贷统还”模式,做好全省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金融服务。二是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和造福工程融资模式。对于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探索由市、县政府投融资主体承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做好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安置工作。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靠生产的金融服务工作。综合运用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等信贷政策措施,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就近就地生产生活和就业创业。
6、近年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方面做出巨大的努力,能否具体介绍下情况,下一步有什么安排?
近年来,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在全省部署实施新农村支付结算畅通工程,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零银行网点地区推进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于2011年在全国率先实现支付服务“村村通”。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银行机构将规范的助农取款点升级为普惠金融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取现、转账、查询等金融服务,并增加助农取款点在支取政府涉农补贴、缴纳保险、社保、公用事业费、协助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信息管理、金融宣传等方面的功能。为有效推动助农取款服务水平实现全面提升,人民银行福州中支还促成各银行执行《福建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业务收费自律公约》,实现银联全额返还分润和银行机构手续费7折优惠,前三笔跨行业务免收费。截至2016年1季末,全省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24,087个。随着助农取款点业务品种不断丰富、联网通用不断推进以及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入,取现、转账、缴费类业务稳步快速增长,2016年1季度共办理各类业务(包括取现、转账、缴费)1,131.56万笔,金额63.74亿元,其中,取款业务429.70万笔,金额15.4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94%和17.29%。
为进一步改进农村支付环境,今年5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印发《优化助农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扶贫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根据服务点所在地经济金融环境、服务点业务量、工作人员文化素质、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类管理,通过创新支付业务服务模式、服务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丰富服务点业务功能,在服务点加载“互联网+”应用等措施,力争将服务点打造成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站”、“农村电商服务站”和金融精准扶贫的支撑点,实现农村贫困居民、商户和金融机构三方共赢。同时,《指导意见》根据全省贫困县分布情况,选择了福建省宁德市作为试点地区,以习总书记人民网连线的“中国扶贫第一村”——宁德市赤溪村作为深化服务点建设助力持贫攻坚工作的示范点,着力打造“赤溪模式”,冀以向全省逐步推广。
7、在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哪些作用?
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应用制度,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逐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截至2016年1季度末,全省累计为537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约占全省农户总数的78%。全省共建立信用村4365个,占全省行政村30.29%,建立信用乡(镇)218个,占全省行政乡(镇)23.47%。
对贫困户建档立卡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通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发挥“网络+平台”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优势,并充分利用各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将有效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扎实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基础。同时,各地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形成“征信+增信”联动模式,有效提高贫困户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
下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入推进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将农村信用体系与国家扶贫开发战略有机结合,重点关注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推广“网络+平台”模式,完善农户、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信息,加强信息应用,依托信用建设助力农户融资。同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育农村信用文化,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金融精准扶贫营造良好信用文化氛围。
8、金融精准扶贫目前在统计监测上有什么具体安排?
人民银行总行正从精准性、有效性的角度出发,开展相关调查研究,积极着手建立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预计在今年年底前会正式推出该项统计制度,准确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产业带动扶贫贷款和扶贫项目贷款等的发放情况,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金融扶贫工作提供数据依据和信息支撑。
9、请农业银行详细介绍下农行将如何构建好的体制机制,提高脱贫攻坚成效?
作为支农专业军,农行福建省分行将把金融扶贫列入全行重点工作,明确各级行一把手是金融扶贫的第一责任人。省、市、县三级行成立金融扶贫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强化领导责任,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扶贫成效作为考核支行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依据,对扶贫工作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为提高金融扶贫成效,农业银行着力构建金融扶贫“三到四进”模式。即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到县,做到领导挂点进县、服务方案进县、产业扶贫进县、山海对接进县;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到村,做到支部共建进村、特色扶贫进村、基础金融服务进村、造福安居进村;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到户,做到产业带动进户、龙头拉动进户、增信机制进户、能力培养进户。具体创新工作包括:
一是服务方案进县。在23个重点县,农行将主动对接政府脱贫攻坚规划,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摸清当地的产业布局、重点客户、重大项目和资源禀赋等情况,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制定差异化“一县一策”金融服务方案,提高扶贫的针对性。
二是山海对接进县。比照省政府“山海协作”方案,开展沿海经济发达区域支行与23个重点县支行金融扶贫工作的对口帮扶。在重点项目帮扶上,突出支持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在重点客户帮扶上,做好沿海行客户去23个重点县投资兴业的对接服务,突出沿海支行对重点县支行“传、帮、带”。在销售渠道帮扶上,沿海行与重点县支行一道帮助拓宽特色农产品外销渠道,切实解决部分农产品卖难问题。在员工结对帮扶上,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以及捐资捐物等形式,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
三是特色扶贫进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列入全省“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名单的贫困村加大支持力度;结合旅游扶贫试点,重点支持52个国家级旅游扶贫试点村;结合“一村一品”建设,重点支持贫困村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
四是支部共建进村。积极发挥网点党支部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与贫困村开展共建,加强与下派的驻村干部联系,实行“包村到点,包户到人”,支部书记带头负责联系整村规划和扶贫工作安排,并与各县精准扶贫村中两户以上的贫困户挂钩,做到率先垂范;支委和党员要与重点贫困户“手拉手、一帮一”。
五是增信机制进户。加强与扶贫办合作,在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具备条件的其他县开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担保贷款业务,贫困户可不再提供其他担保方式。具体业务流程是由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推荐,经农行核准后,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贷贫困户发放贷款,实现扶贫担保突破,有效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同时,继续探索和完善“银保”、“政银保”合作模式,深化与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合作,在连城成功试点基础上,向全省推广。
10、邮政储蓄银行介绍中提到通过与政府平台合作,开展扶贫信贷扶持,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
主要是采取政府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结合使用的办法,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由当地政府部门提供保证金并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邮储银行推荐精准扶贫的贷款对象,邮储银行按保证金金额放大5-10倍进行授信,将有劳动能力且有发展生产意愿,有技术、有土地资料源的扶贫户给予最高10-20万不等的小额扶贫贷款。例如:政和支行与政和县农办合作,由农办成立小额扶贫助推协会来管理保证金,推荐客户给我行并履行担保责任,邮储银行按保证金余额5倍提供授信额度,客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到20万元。目前政和支行已发放扶贫贷款247笔,3251万元。
11、“扶贫先扶智”,近年来,福建农信在教育扶贫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近年来,福建农信系统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20.63亿元,帮助11.7万贫困学子上大学,市场份额、支持贫困学生数位居省内金融同业第一。同时,通过“福万通”慈善基金会(2014年7月28日,由省联社发起,全省67家行社捐资设立的福建省福万通慈善基金会正式创立)无偿捐助2000多名贫困学子圆大学梦,捐助金额达1149万元。
今年计划再投放5个亿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学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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