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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fq.fjsen.com  2016-06-17 14:55:51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推进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就率先探索出山海协作、干部驻村帮扶、造福工程搬迁等精准扶贫有效模式。作为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近年来一直在思考和推动金融扶贫开发,定位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贫困村和贫困户,综合运用各类措施,引导金融资源跟进服务。2015年以来就通过对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发放支农再贷款24.38亿元,带动金融机构至少增加信贷投放36.57亿元;同时实施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新增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降低存款准备金和给予支农再贷款奖励,今年共对17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了降准的政策激励,14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还获得3.62亿元支农再贷款奖励。这些措施对引导扶贫开发重点县信贷资金留在县域,支持当地扶贫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

金融精准扶贫,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特点实现有效对接是关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办法。2012年起省财政厅、扶贫办、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就开始探索开展扶贫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并通过模式创新实现了金融扶贫的“三个精准”。一是精准对接贫困户。贷款客户主要由扶贫部门负责筛选和推介,实现扶贫小额担保贷款优先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二是精准解决贫困户融资担保难题。通过各级政府整合和积累扶贫资金,建立为贫困农户提供增信担保服务的风险基金,精准解决了目前贫困户融资面临的最大难题。很多试点(市)担保基金在具体运作中对担保农户不要求提供反担保,进一步降低贫困户贷款担保门槛。三是精准引导信贷资金流入。通过扶贫小额担保贷款试点,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对贫困户识别难和难贷款的问题,促进了信贷对贫困户的有效帮扶。自2012年试点以来,扶贫小额担保贷款已累计帮扶贫困户超过3万户,发放贷款超过10亿元,取得积极成效。因扶贫帮困成效明显,福建省将把扶贫小额担保试点覆盖全省具有千户以上贫困人口的60个县(市、区),省级财政合计出资总额将达到3.32亿元。

缺资金只是农户致贫的原因之一,很多农户缺少脱贫致富的意识、技术和项目,“造血”能力不够。针对这种情况,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扶贫,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金融扶贫新模式。2015年在全省主导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服务机制,以建立“首贷”、“增贷”为目标,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倾斜支持。2016年4月末全省4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达到306.22亿元,2015年以来累计发放290.26亿元,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发挥积极作用。其中宁德市2015年以来共向13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65.10亿元,扶持了食用菌、茶叶、高山蔬菜、水果、太子参、海带、紫菜、海参等“一县一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带动上万户贫困户增收脱贫。

建档立卡贫困户多集中在比较偏远地区,银行物理网点少,贫困户金融需求无法及时对接。为改变落后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现状,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主动作为,早在2009年就在全省部署实施新农村支付结算畅通工程,从支持农村居民不出村领取政府补助、养老金等工作切入,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在农村零网点地区推进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为农民提供取现、转账、查询等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根据落后地区农民金融需求,不断丰富和扩充助农取款服务点,增加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农村信贷需求登记等功能,将其发展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通过“普惠金融服务站+驻村金融协办(助理)+金融机构流动银行服务车”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落后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超过2.4万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为下阶段推进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奠定良好基础。

经过近几十年的持续扶贫帮扶,当前全省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扶贫难度更大。为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的金融服务工作,2016年4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福建省金融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福银[2016]111号),从精准识别和对接贫困户金融需求、做好扶贫开发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积极创新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精准扶贫的政策扶持与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在具体落实上,将重点用好一项政策工具,发挥好两类金融机构作用、抓好三项扶贫金融创新,突出四项机制建设。

1、用好一项政策工具。为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精准扶贫服务,人民银行总行在支农再贷款项下创设扶贫再贷款,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国定和省定贫困县涉农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产业、项目。扶贫再贷款实行更优惠的利率,比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低1个百分点,1年期仅为1.75%,同时对借用扶贫再贷款的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控制利率加点幅度,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扶贫再贷款实行更灵活的展期管理,最长使用期限可以达到5年。下阶段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将运用扶贫再贷款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做好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金融服务。对非23个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也将通过支农再贷款等手段,加大政策引导。

2、发挥好两类金融机构的作用。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健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体系的同时,重点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和主要涉农商业性金融机构在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积极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2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做好全省50万农村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的配套金融服务,发挥好两家机构在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推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系统、村镇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瞄准产业扶贫、贫困户创业就业、贫困学生助学等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目前在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的推动下,相关机构都已经成立金融扶贫的组织领导机制,农业银行和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各基层法人农信社还制定了“十三五”金融扶贫规划和2016年工作计划,初步形成良好工作局面。

3、抓好三项扶贫金融创新。切合精准扶贫金融需求特点,按照“简单实用”的原则推进扶贫金融创新。一是把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作为重点。做到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与评定农村新用户、信用村工作同步推进,形成“征信+贷款”的联动模式,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起步期的资金需求。二是把发展“信用共同体”扶贫融资模式作为重要突破口。着力推广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发展贫困户互助担保基金担保贷款以及发展“公司+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信用共同体贷款业务,形成产业扶贫和扶贫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三是努力拓宽贫困地区抵押担保物范围。在保护贫困户利益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跟进各地推进的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对能确权到户、收益稳定的集体资产股份,探索股份抵押贷款试点,拓宽贫困户融资渠道。

4、突出四项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联动,实现扶贫部门掌握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向金融机构共享,为金融机构识别贫困户,精准服务提供信息支持。二是建立金融扶贫的统计监测与评估机制,准确严格界定相关指标口径,通过监测和评估制度引领金融机构树立精准扶贫的理念,形成政策激励。三是建立金融与政府部门联动扶贫机制。主要包括在信用信息征集上,发挥好农村小额信贷促进会、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挂钩帮扶干部、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作用,建立多方参与的农村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在信用担保上,发挥好各级政府建立的扶贫小额担保基金作用,加强合作,促进提高金融扶贫效率。四是建立金融扶贫的宣传机制。通过简报等多种形式,强化同业精准扶贫的经验模式和做法的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形成金融扶贫工作合力。

  • 责任编辑:林增攀     标签:福清 金融 精准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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