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的一个隐痛。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行,成为我国首部干预“家务事”的法律,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保护伞。记者获悉,2015年福清市有近百名家暴受害者前往福建明源司法鉴定所做伤情鉴定,而隐形未知的家暴可能更多……
1.被至亲所伤 心理阴影难消
“17岁,我就想逃离那个牢笼,那种无助、蜷缩哭泣的感觉,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小佳(化名)是福清市海口镇人,今年30岁,有一个5岁的儿子。她告诉记者,儿时,她的父亲时常对她与母亲拳脚相加。
“那时,我爸喜欢打牌,赢钱了会对我们笑,输钱了就掀桌、发脾气、打人,我们整天战战兢兢,后来妈妈自杀了,我至今还记得,她临走前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好好照顾弟弟’。”小佳说,她母亲去世后,父亲施加在她身上的拳头更多了,年老的奶奶无力保护她,她父亲也不许她出门玩耍,课余时间都将她关在家中。
“我真的想过离家出走和自杀,可是舍不得奶奶和弟弟。”小佳说,初中毕业后,她开始四处打工赚钱,生活逐步好转,弟弟也开始读高中,而她一直想结婚。2008年,她和未婚夫一家人前往深圳,在抵达深圳的第二天晚上,她与未婚夫发生口角,气急之下,未婚夫扇了他一巴掌。“那一瞬间,我怕极了,我怕他继续打我,小时候的种种情景一下子浮现在眼前,我赶紧跑到他父母房间,哭着说我要退婚、回家。”小佳说,当时,她的反应有点过激,但她无法抑制心中的恐惧,当晚就买了车票回福清。
1994年出生的小小(化名)已有一次失败婚姻的经历。2014年,小小与丈夫余某结婚,住在渔溪镇。小小去化妆品店当导购员,她丈夫是一名瓷砖工人,后来两人有个2周岁的女儿。“我们是自由恋爱结婚的,之前偶尔会吵架,但感情一直还可以,直到他第一次动手打我……”小小说,她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被打的原因,只记得事后脸上有两块淤青。
“当时既害怕又生气,后来他跪着求我,哭着对我说,他知道错了,并保证绝对不再打我,我心软,就原谅他了。没想到后来又遭遇一次毒打,而事情的起因竟是‘谁起床给孩子冲奶粉’。”小小给记者看了她第二次遭遇家暴后的照片。照片中,她的眼眶黑紫,双眼肿得只剩一条缝,整张脸多处淤青。“当时我非常害怕,马上跑到朋友家,不管他怎么求饶,坚决要离婚。”小小说,这段婚姻于2015年年初结束,她惟一舍不得的就是女儿。
“家庭暴力”这个冷冰冰的词似乎离你我很远。实际上,在我们身边时常有家庭暴力在发生,受害者包括女性、男性、儿童、老人等各种人群,弱势群体大多是女性。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妇联接到的有关家庭暴力求助的对象多为60后至80后的女性。
2.遭遇家暴 沉默理由多重
今年60多岁的林大妈近日向福清市妇联寻求帮助,准备与相处40多年的丈夫离婚。 “为了儿女,她已经忍了半辈子,现在儿女各自成家,她想从暴力深渊中解脱,儿女们也支持她的决定。”市妇联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女性遭遇家暴后忍气吞声的原因有多重,有的是为了孩子,期待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有的独立能力不强,需要依赖男性;有的人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家丑,不可外扬,一味迁就,逆来顺受。
结婚20多年的杨女士最近又打起了离婚官司,这是她第二次起诉与丈夫离婚。2002年,杨女士以受到家暴为由,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离婚。2004年,两人因意外怀孕复婚。
原来,2002年离婚后,因丈夫一次又一次低声下气恳求,杨女士心软了,认为他已经醒悟。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杨女士身怀二胎期间,她丈夫也不手下留情。经历多个暴力周期后,杨女士恐惧无助,只能再次提出离婚。
“可能是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平时我不关注这些,被打了我都不知道谁可以帮我,只能躲在朋友家。过了两天,前夫找到娘家,家里人才知道我遭遇家暴,赶紧把我接回去。”小小说,她不想回娘家,一是怕前夫会找上门,二是怕父母劝说她与前夫和好。 “一开始,我妈很愤怒,支持我离婚,但在前夫和他家人一次次劝说下,我怕离婚后名声不好听,最后又回家了。”小小说。
“家庭暴力涉及感情因素和个人隐私,大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私事,他人不好干预,就算干预了也难以解决。”福清市石竹街道派出所民警小翁说,处理家暴事件时,大多数受害者会哭诉、谩骂,当民警准备将施暴者带回警局接受调查时,大多数受害者又会推翻先前的说辞,让民警很难处理。
“在很多家庭,家暴时常发生,因为施暴者知道自己不会被怎么样。”小翁坦言,由于石竹街道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多,不少男女存在夫妻事实,却未办理结婚证书,处理此类事件无法对其进行界定,加上警力有限、每日任务多,民警遇到家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不够积极处理。 “处理家暴事件有时很无奈,就像起火时虽然把火扑灭,但起火根源却难以消除。”小翁表示,除了那些有明显证据,或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严重案件外,更多的时候面对家暴事件,只能由民警、司法所、妇联、社区(村)基层干部做大量的说教工作,但收效却不甚理想。
3.共同说“不” 让幸福回归
“女人一定要做到自立、自爱和自强,避免家暴的好方法,就做个有心机的女人,当然,这个心机指的是策略。”市妇联工作人员说,当女人第一次遭遇家暴时,一定要以最大的力量和最严厉的态度予以回击,若第一次家暴时女性表现出沉默、忍让甚至息事宁人的态度,纵容家暴,以后很可能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家暴。而家暴的主要诱因是夫妻双方口角之争。当两人发生争执时,女性一定要懂得机智化解,适度退让,避免矛盾升级。家暴发生后,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可以到派出所或妇联、司法所、镇街婚姻纠纷调解室等组织申请调解。
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凡认为,受害人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他说,今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紧急庇护制度”、“公安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三重机制,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3月3日,东张法庭收到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于3月4日上午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避免了受害人官女士遭丈夫王先生辱骂和殴打。
法律界人士认为,《反家庭暴力法》对反家暴的责任主体、家暴的预防和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法律责任都作出具体规定。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仍受“举证难”、“取证难”以及“认定难”等现实因素制约。 “我以前接到很多家暴案子,很多受害者拿着自己受伤的照片、病历等作为证据,但这些东西只能证明受害者受了伤,却很难证明这些伤是因为遭受家暴所致,也无法证明施害者是谁,从而导致维权困难。”翁凡建议,受害人一定要及时拨打110,这样既可以制止被打,又能为自己固定证据,特别是出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等,可以为日后维权打下基础。
“《反家庭暴力法》的最终目的并非撕裂亲情,而是希望家庭关系、亲情关系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它从酝酿到实行,历经20年,这是中国法治的重大进步,但反家暴这条路上还存在很多障碍需要跨越。”翁凡说,这种障碍既包括人们观念当中的沉疴,也包括法律层面上的实施问题,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记者了解到,福清市妇联将于4月末5月初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培训班,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更多妇女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玉屏街道步行街社区反家暴宣传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