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近2个月查处281辆次违章出租车 共处罚2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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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18:21:25 陈王莹 黎臻懋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8日福清站讯(本网记者 陈王莹 黎臻懋)8日下午,福清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执法人员像往常一样上路对福清出租车的营运、服务情况进行了抽查。
在福清商展街和景绣街的十字路口以及西环东路,执法人员共检查了近20辆次出租车。当日检查情况良好。执法人员主要针对出租车驾驶员是否携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等相关证件以及出租车驾驶员是否使用和按照计价器收费、是否有相应发票等进行检查,现场遇到载有乘客的出租车,执法人员还向乘客了解驾驶员是否使用计价器和按照计价器收费。
近年来,福清市交通局不断加大对出租车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此来保障乘客的正常出行和合法利益。据了解,从1月1日至2月29日,福清华威、华榕、泰荣等5家出租车公司共281辆次违章出租车被交通部门查处,共处罚24.55万元。其中,华威公司共查处77辆次,华榕公司查处59辆次,泰荣公司查处42辆次,闽运福清公司查处71辆次,公交公司查处32辆次。
同时,为加强福清城市出租汽车管理,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发展,今年福清市出台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月开始试行。
《细则》中重点对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者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服务监督卡从事经营活动、未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运输证》、未使用和按照计价器收费以及甩客、无故绕行、拼车等违规行为做了严厉的罚款规定,罚款金额从200元~2000元不等。福清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长告诉记者,行为严重者还将被列入福清市出租车行业“不适岗”名单,或取消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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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丽芬
标签:福清 社会 出租车 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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