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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防诈反诈进校园 护航青少年成长

来源:福州日报 | 作者:赖志昌 陈瑶涵 | 时间:2024-12-19

为进一步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力度,日前,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梧瑞小学、棋山小学等辖区内多所学校,开展“防诈反诈 守护少年的你”法治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福清检察院根据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安排,积极建立长效普法机制,促进校园普法常态化,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学校、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宣讲。检察官从电信网络诈骗的概念及特点、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类型、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等方面,向学生介绍了网上那些事儿,并结合身边真实案例,引导学生辨别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增强学生的警惕意识和法律意识,防诈于心,反诈于行,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陈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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