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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新闻网9月27日讯(记者 夏巧鸿 施鸿红)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持之以恒推动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9月25日,福清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效能综合处处长佘连菊作《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专题辅导讲座。陈存枫、翁芳明、李文清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福清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园区班子成员、农场负责人,市直单位负责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效能办全体干部、新一届效能监督员候选人等在市委会议中心听取讲座。
佘连菊从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13年,还全程参与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的制定和修改,她理论知识扎实、业务工作精通、实践经验丰富,是我省效能工作领域的业务能手,曾先后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省重点项目先进个人、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讲座上,佘连菊从《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的历史沿革和主要特点、法律效力和理论基础,以及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等方面展开授课,整场讲座重点突出、案例详实、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帮助大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拓展知识视野、提升业务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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