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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清4月12日讯(记者 王倩雯 实习生 林静雯)近日,信用福州官方网站公示了多起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最高罚款金额达1.4万元。
其中,福建立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福清市福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福清富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分别处以罚款1.4万元、1.2万元、1.2万元;福建省融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福清市腾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均被福清市龙江街道办事处进行警告教育并罚款5000元。
记者获悉,4月11日,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福清市专项整治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公示。该公示明确表示,福清市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垃圾分类屋(亭)、集中收运点等桶车衔接点位以及市民投诉举报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公示中还包括福清市24镇街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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