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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新闻网3月1日讯(记者 滕端钦)记者昨天从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福建省今年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据了解,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上述群体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主体资格证照);学历相关材料: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院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生证明。境内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院校出具的全日制毕业生证明。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申报人出资材料包括公司、合伙企业提供由福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须提供。
此外,还需要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申报时间为2月20日8:00—4月3日17:00,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拨打0591-87540939电话联系平台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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